福厦将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节约流通成本,降低物价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在贸易上,若要更进一步与外界联系,就得靠良好的物流。
记者获悉,省经贸委联合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行动方案(2012—2015)》日前印发。明确将物流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主导产业之一,2012年至2015年期间我省将集中资源推动形成八个“一批”项目,实现至2015年底列入八个“一批”的项目80%以上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进而推动实现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21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
福厦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
据了解,八个“一批”项目包括一批物流节点城市、一批物流园区、一批物流(配送)中心、一批物流服务平台、一批重点物流企业、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一批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项目和一批物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方案》称,我省将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综合运输枢纽和港口资源,加快建设厦门和福州市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强化厦门市的经济特区龙头示范作用和福州市的省会中心城市重心辐射作用。
“一车果蔬从田间地头或者从批发市场运到超市,果蔬的经营成本就要增加一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家主流超市生鲜采购负责人都这样告诉记者,运输费用、车辆停靠不便等因素是导致果蔬从田间到市场价格翻倍的重要原因。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流通成本占到物价的50%至70%,而进城最后1公里的费用比前面500多公里的费用还要高出150%。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国际上通常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物流发展水平,该比率越低,表明物流效率越高,普通消费者所承受的物流成本就越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而来自省经贸委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额31153.31亿元;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018.01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7.4%;社会物流总费用2555.58亿元,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7.3%,比200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与广东、江苏等地比,我省社会物流效率仍有差距。2010年江苏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5.5%,广东则为14.69%。
按我省的目标,到2015年,力争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占服务业比重达到2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低到16%左右。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