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国际会展名城”和“中国会展典范城市”,促进厦门市会议展览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修订出台了厦门市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厦门市会展业向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一、加快国际化发展。新政策着力支持提高全市会展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自办展境外企业参展奖励标准由1500元/展位提高至1800元/展位,最高奖励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同时,加大知名会展机构引进力度,全球性、区域性知名会展组织或机构落户厦门,最高可获奖励350万元。
二、加快品牌化发展。新政策提高项目奖励标准,会议项目奖励由最高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自办展规模奖励、场租补助最高奖励分别从原政策的120万元、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150万元,并对在厦门市连续举办的引进展,在常规政策奖励基础上上浮20%,鼓励更多会展项目落地生根,不断做大展会品牌和影响力。此外,还增加重大会展项目奖励标准,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会展项目,最高奖励可达800万元。
三、加快专业化发展。增加以会带展项目奖励,对大型会议期间配套举办经贸类专业展览活动,按常规会议项目进行补助后,再补助每个标准展位600元,最高200万元,鼓励大型性、高端性会议同期策划举办专业展览,带动产业对接与经贸合作。
四、加快市场化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在厦设立面向会展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投向本地会展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可在政府引导基金出资规定比例内申请予以支持。
来源: 财政部网站